信联股份:关联交易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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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22: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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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9486 证券简称:信联股份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信联众成技术股份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公司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联技嘉(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技嘉”)的部分业务项目外包给信联启航(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启航”),同年 8 月签署相关协议并开始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如下:“技术服务内容为信联启航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以及相关专业技能,按时、按量、保质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双方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按照“技术服务费结算单”方式按时结算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分众包业务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业务技术服务费,众包业务技术服务费提供技术服务时实际所产生的费用和管理费用(实际发生费用的5%收取)及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其他业务技术服务费按约定额度收取。”技术服务费采用月结(银行转账)方式,经核实2019 年总共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 777.67 万元。

上述协议中关于服务定价的公开市场价格一般是按照(实际产生
的直接人工+管理费用 30%+法律法规适用的增值税金)的总额作为定价依据,而本次的定价是按照(实际产生的直接人工+管理费用 5%+法律法规适用的增值税金)的总额作为定价依据,低于市场价格,符合公允性定价原则,不侵害公司利益。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在 2020 年 4 月年报披露之前对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
第二次补充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
《补充确认 2019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告编号:2020-025)。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信联启航(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 1 号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产业园云景道 1 号汽车大厦 707 室
-1(集中办公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宏友

实际控制人:马宏友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关联关系:信联启航,法定代表人:马宏友,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马宏友持股比例 40%,史庆华持股比例 40%,马丽梅持股比例 20%。史庆华,男,34 岁,中国辽宁人,无境外居留权。于 2016 年3 月入股“信联股份”股东天津爱科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天津爱科信”间接持有“信联股份”,2019 年 5 月 23 日
从将天津爱科信全部转让给信联股份实际控制人许辉。史庆华于2017
年 12 月开始持有关联企业 40%股份,故本公司与信联启航在 2019 年
度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关系。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为:公开市场的公允定价。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为:双方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按照“技术服务费结算单”方式按时结算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分众包业务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业务技术服务费,众包业务技术服务费提供技术服务时实际所产生的费用和管理费用(实际发生费用的 5%收取)及增值税税金,增值税税金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其他业务技术服务费按约定额度收取。上述协议中关于服务定价的公开市场价格一般是按照(实际产生的直接人工+管理费用 30%+法律法规适用的增值税金)的总额作为定价依据,而本次的的定价是按照(实际产生的直接人工+管理费用 5%+法律法规适用的增值税金)的总额作为定价依据,低于市场价格,符合公允性定价原则,不侵害公司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7 年公司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信联技嘉(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技嘉”)的部分业务项目外包给信联启航(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启航”),同年 8 月签署相关协议并开始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如下:“技术服务内容为信联启航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源以及相关专业技能,按时、按量、保质提供技术服务工作。双方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按照“技术服务费结算单”方式按时结算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分众包业务技术服务费及其他业务技术服务费,众包业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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