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9483 证券简称:用友金融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与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财险”)出于对公司在为金融行业提供软件产品、解决方案及相关服务方面的专业性的认可,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元)
民太安财险 公司为关联方的财务管理系统软 19,236
件提供标准支持服务
民太安财险 公司为关联方合并报表模块提供 18,868
实施服务
(二)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财险”)股东(持有公司19,637,25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且公司董事吴政平先生同时担任民太安财险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审议情况
本议案由公司股东北京友融利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现持有公司
11,743,360股, 持股比例为11.51%)于2017年 8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以书
面形式提交,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2日,注册资本
为13091.503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82797076Y,法定代表人为
杨文明,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十四层E,经营范围为:在全
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交易必要性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偶发性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2.上述偶发性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决策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3. 上述偶发性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交易而对
交易对手形成依赖。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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