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金融: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用友金融资讯
2017-05-19 20:24: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5-19

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一六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划分...... 1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2



第四章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以及持续风险控制...... 3



第五章 法律责任...... 4



第六章 附则......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用友金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



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



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



具有实际承担能力且反担保具有可执行性。



第二章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划分



第五条 公司进行下列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第七条 上述由股东大会实施的审批权限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



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但是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对外担保决议后,公司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代表可对外签订担保合同。



第八条 除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以外的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



议。



董事会必须严格依照上述权限审议对外担保事项,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授权公司其他无权部门或个人审批对外担保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议有关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



属于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的,董事会必须将对外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同次董事会会议上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事项的,



应当就每一项对外担保事项逐一表决。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



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担保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担保业务。办理担保业务的人员应当具



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该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十四条 公司在决定提供对外担保前,财务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担



保单位主体的资格,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信用状况,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不动产、动产和权利归属等进行全面评估,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董事会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