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3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839482 证券简称:旭彤电子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9万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2969.4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619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69.40 万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且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公告编号:2022-023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下发的《股份登记
确认书》,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完成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公司
总股本由 26,190,000 股增加至 29,694,000 股,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一)《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西安旭彤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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