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839473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nker Innovations Limited(以下简称
“Anker Innovations”)拟向Navitas Semiconductor, Inc.(以下
简称“Navitas”)增资,Anker Innovations认缴出资美元
3,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Anker Innovations将持有Navitas
公司2.79%的股权。因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增资不
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公众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
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购买资产的情况如下:
2017年6月,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4,900,000.00 元与厦门蒙发
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宏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海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49%。
2017年8月,本公司的子公司翱翔科技以人民币1,950,000元
受让王哲5%的股权份额。
2017年8月,本公司向深圳波赛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
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波
赛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的股权。
2017年10月,本公司向上海飞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
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飞智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2857%的股权。
2018年1月,本公司向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
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3,333,333.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南
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8.00%的股权。
2018年1月,本公司向郑州致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
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郑州致欧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9823%的股权。
根据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止 2016年 12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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