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翼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安克创新资讯
2018-01-22 17: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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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2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9473 证券简称:海翼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



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或“本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标准和任职



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审计委



员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



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经



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



整。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



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三) 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



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六) 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



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第十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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