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翼股份: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安克创新资讯
2018-01-22 17: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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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22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代码:839473 证券简称:海翼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经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海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投



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同时负责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至少应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由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任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



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



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



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经



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



整。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



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



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六) 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



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第十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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