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
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
融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河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中能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取得股份登记函的股票发行共两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已使用完毕,
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
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541
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开户银行:
浦发银行中山小榄支行,账号:15020078801900000054),并与主办券商、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
向该募集资金专户缴存了股权认购款人民币 9,520.00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8〕020335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
针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建立了《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预计用途
根据公司在 2018 年 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03)中的记
载,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偿还股东借款和项目建设。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1 偿还股东借款 3,000.00
2 收购公交新能源股权 132.68
3 向中山天然气增资 207.92
4 小隐加气站建设项目 500.00
5 项目建设 东凤项目建设 2,489.00
6 西区 LNG、L-CNG 加气站建设 3,190.40
合计 9,520.00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2018〕
1541 号《关于中山兴中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于
2018年 5 月 24日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收入余额为 12,399,266.50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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