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博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中科博润资讯
2016-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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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30







北京中科博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2016年2月财务报表附注

北京中科博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4-2016年2月财务报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总部地址

北京中科博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李京。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527室。

(二)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历史沿革

北京中科博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9日,由卢世浪、王洋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卢世浪以货币出资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王洋以货币出资20万元,非专利技术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上述注册资本经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4)凌峰验字2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年12月18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接受王洋、李京、杨军、侯剑儒、金蓓弘、梁锦、李强对中科博润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50万增至100万。同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王洋将16万元的非专利技术出资股权转让给李京,将10万元的货币出资股权转让给孙颖博,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5年8月16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梁锦将持有的中科博润出资额1.5万股权(占比1.5%)转让给张铮。股东李强将持有的中科博润出资额1万股权(占比1%)转让给张铮。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6年10月30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杨军将持有的中科博润出资额19万(占比19%)转让给王洋。股东侯剑儒将持有的中科博润出资额5万(占比5%)转让给王洋。股东李京将持有的中科博润出资额5.42万股权(占比5.42%)转让给卢世浪,出资额10.79万股权(占比10.79%)转让给孙颖博,出资额1.08万股权(占比1.08%)转让给金蓓弘,出资额2.71万股权(占比2.0871)转让给张铮。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6年10月18日,经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接受殷晓岚对中科博润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货币出资10万元。注册资本由100万增至110万。

2012年3月1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张铮将持有的中科博润出资额5.21万股权(占比4.74%)转让给卢世浪,并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2014年3月19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比进行增资,由车险投保系统作价550万元进行增资,注册资本由110万增至660万。

2015年12月,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无形资产出资进行减资处理,减少后注册资本由660万元减至85万元。此次减资于2016年1月26日办理完工商变更。

(四)财务报表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6年3月15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第17页

北京中科博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4-2016年2月财务报表附注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1家,情况详见附注七、(一)。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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