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雅豪:2023-025关于补发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声明公告
摘牌鑫雅资讯
2023-09-05 19:36: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05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9452 证券简称:鑫雅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
书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按期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8月1日作出《关于给予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3]85号),并于2023年8月1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披露。由于公司工作
人员疏忽,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及时对纪律处分事项进行披露。2023年9月5日公司已补发《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