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21
证券代码:839452 证券简称:鑫雅豪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涉及诉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鑫雅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四会市华永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粤 1971 民初36021号,于2021年12月21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粤 1971 民初36021号之一,并于2022年3月1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粤 1971 民初36021号及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2)粤1971 民初36021号之一的文件。
由于公司经办人员未及时将诉讼相关《民事裁定书》移交公司信息披露人员,故未能及时向主办券商报告并披露相关公告。经主办券商事后审查,现补发如下公告:《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对补发上述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鑫雅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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