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建设: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华电建设资讯
2019-10-22 15: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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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22


公告编号:2019-031

证券代码:839449 证券简称:华电建设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 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9-031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七) 会议地点

华电建设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张晓红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邹强先生因分管工作调整辞去董事职务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选举张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公告编号:2019-031

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上午 8 时 30 分

(三) 登记地点:华电建设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银娣

联系电话:0757-8282755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科泓路 18 号 2 座 11 层公司会
议室。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等自理。
(三) 临时提案
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华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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