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声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网站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披露不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已经核查、验证或确认相关信息,或对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发表任何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公司”、“辅导对象”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与公司签署辅导
协议,并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完成辅导备案对公司开展辅导。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海通证券制定了详尽的辅导计划。现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2020 年 3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海通证券与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派出了杜娟、章熙康、吴鹏、黄建文、李伊楠、王田、杜超珣、刘婧昱和后聪等 9 名辅导人员组成的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杜娟担任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的人员主要包括:辅导对象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1 陈志忠 董事长
2 姚征远 董事、总经理
3 张健 董事、副总经理
4 林福凌 董事、副总经理
5 陈智斌 董事
6 陈世伟 董事
7 蔡励元 独立董事
8 林长山 独立董事
9 张佳 独立董事
10 王伟锋 监事
11 范琦 监事
12 叶月娥 监事
13 叶金元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4 黄毓玲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江苏疌泉元禾璞
15 华股权投资合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企业(有限合伙)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须改进事项;进一步讨论确定公司未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公司章程》应包含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 81 条所列全部内容,不得
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重点讲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股东大会制度及其运行,须重点关注股东的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制度及其运行,须重点关注董事的资格和董事的诚信、勤勉义务及董
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职责;监事会制度及其运行,须重点关注监事会的人员组成和职权,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监督程序。
3、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制度。须重点关注:(1)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2)经理的任职资格、诚信勤勉义务和离职审计。
4、信息披露注意事项:(1)讲解有关信息披露的法规。除《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条款之外,还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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