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何云霞、张博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同龙二路583号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及其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力,踏踏实实地为实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优良的成绩,现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2019年年度发展需要,公司编制了《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18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470,575.66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087,699.99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六)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严格遵循独立、严谨、客观、公正、公允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七)审议《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际情况需要,预计2019年度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共6,75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与关联方发生的经销产品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销售金额为6,000,000.00元;
(2)与关联方厦门顺拓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的厂房租赁预计金额为750,000.00元;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编制的《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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