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优股份:关于对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更正公告)
尊优股份资讯
2017-06-16 17: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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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16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9447 证券简称:尊优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尊优股份”)于2017年2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经审查后发现该公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顾加锋的姓名存在书写笔误,误写为顾家锋,现将该公告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一)更正前



“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认定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认定公司员工冯曙军、于先超、简彤、刁佩勇、顾家锋、李子军、吴青、李天雷8人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现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公司1/2



公告编号:2017-024



员工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需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二)更正后



“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认定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认定公司员工冯曙军、于先超、简彤、刁佩勇、顾加锋、李子军、吴青、李天雷8人为公司第一批核心员工,现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7年2月17日至2017年2月23日,公司员工对上述核心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需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对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关于对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尊优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6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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