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华股份: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的补发声明
泰华股份资讯
2021-04-15 16: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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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5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 839444 证券简称: 泰华股份 主办券商: 华福证券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6 月 22 日收到泰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泰)应急告〔2020〕7004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责令有关部门整改。由于相关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则学习不够深入,对上述行政处罚事宜未告知主办券商,未及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对该行政处罚书进行披露。
现公司将该处罚事项予以披露,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泰安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公告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不利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公告编号:2021-007

准确、及时和完整。

山东泰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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