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时尚:监事会议事规则
京都时尚资讯
2020-04-29 20: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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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839429 证券简称:京都时尚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京都时尚医疗美容诊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北京京都时尚医疗美容诊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 1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职工代表组成。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可以根据监事的提议召开。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送达全体监事。临时会议可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监事。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 2 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定期监事会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送达全体监事。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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