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3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9427 证券简称:富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并于2018年8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9)。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与2018年8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18-022
(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递交当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181117)。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工作,但该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暂停股票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公司将持续推进上述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和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暂停转让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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