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2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9427 证券简称:富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拟定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止2018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498,433.27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09))。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拟定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派结果为准。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应缴税费按《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远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会议同时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公告编号:2018-013
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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