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5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盈众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4. 946,759.08元向股东进行分配,共计派发现金
4. 800,000.00元。公司将于2017年5月31日前收到厦门市
盈众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现金分红款共计4,800,000.00元。
公司持有厦门市盈众保险销售有限公司100. 00%的股权,
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分红将增加
2017年母公司报表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2017年合并
报表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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