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30
福建富通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二零一六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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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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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及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桂阳、陈雪玲夫妇通过盈众控股和盈众汽车控制了富通股份100.00%的股份,拥有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的实际控制权。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股东、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下简称:三会人员)和管理层对股份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学习。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能有效践行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及内部控制难以有效运行的风险。
二、关联方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子公司盈众保险的保险代理业务全部通过集团旗下汽车4S店开展,盈众保险的营业成本全部来源于关联方渠道服务费。根据盈众保险与汽车4S店签订的合作协议,汽车4S店为盈众保险的保险代理业务提供驻点场所,盈众保险的保险产品代理销售通过汽车4S店渠道进行推广,同时盈众保险向汽车4S店支付渠道服务费,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保险代理销售全部来源于关联方汽车4S店渠道,如果关联方汽车4S店的汽车销售及其他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经营状况将直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调整影响公司盈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子公司盈众保险与关联方汽车4S店之间存在渠道服务关联交易,盈众保险营业成本全部来自于上述渠道服务费。如果上述渠道服务关联交易定价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调整或变更,公司盈利将受到直接影响。
四、代理佣金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均来源于唯一子公司盈众保险。盈众保险是一家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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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机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所取得的佣金,而佣金是由盈众保险代理销售实现的保费金额与代理佣金率决定的。盈众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费率受代理保费规模、代理保险产品的赔付率及合规守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代理费率的签订还受当前经济景气度、法律法规及代理行业整体代理费率水平的影响。保险公司有可能因上述因素的变化降低盈众保险的代理费率水平,同时,随着保险代理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盈众保险代理保费收入也可能出现下滑。一旦代理佣金水平的下降或者代理保费出现下滑,公司的盈利状况将会受到直接的影响。
此外,报告期内盈众保险的保险代理收入主要来自于厦门地区。2016年4月起,集团在福建省其他区域的保险代理业务全部由盈众保险开展。鉴于盈众保险在厦门地区获得的保险代理佣金明显高于福建其他区域,未来随着福建其他区域保险代理收入占比的提升,公司代理佣金平均费率存在下降风险,公司毛利率及盈利状况将同步受到影响。
五、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由初级阶段进入到转型阶段,现阶段的突出特征是:市场主体较多,竞争激烈,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保险中介业务是整个保险市场中最市场化、最活跃的部分,因此市场竞争是比较激烈的。从数量上看,截止于2014年底,全国范围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数量已经达到2,546家,同比增加21家,国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数量还在持续增加。
因此,从国内保险中介机构的数量来看,保险中介市场主体较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六、核心经营资质不能续期的风险
《保险法》规定,从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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