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4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39426 证券简称:恒晖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规划及资金需要,为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500 万元,额度有效期三年,其中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事项将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德英及配偶沈梅兰为此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何德英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西乡宝安区前进二路桃源居 13 区 4B 栋 1 单元 503
公告编号:2019-030
2. 自然人
姓名:沈梅兰
住所:广东省梅县雁洋镇甲坑村赤石
(二)关联关系
1、何德英,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持有公司 90%的股权,属于公司关联方。
2、沈梅兰,系何德英的配偶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权,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何德英、沈梅兰)为乙方(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银行申办的贷款本金数额为不超过 500 万元,期限为三年;具体贷款的具体事宜以乙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第二条:经双方初步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与银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并配合办理相关担保登记手续。
第三条:甲方向银行提供担保的担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具体事宜,根据银行与甲方签订的贷款合同的担保条款或单独的银行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不得出现任何违反该贷款协议约定的情况。对于可能存在的逾期还款、还款能力不足等潜在风险,应当在出现上述情况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公司股东大会和甲方通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0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获得银行授信并贷款后能缓解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对公司的日常性经营以及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的《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梅州市恒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