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27
公告编号:2020-039
证券代码:839423 证券简称:捷智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公司见证律师变更情况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定
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
易卫、邱春月律师进行见证。邱春月律师由于个人原因,未能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故变更为易卫、李玉霞律师。
二、 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三、 新任见证律师
见证律师:易卫、李玉霞。
四、 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绵阳捷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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