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1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839417 证券简称:元盛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刚,时任董事长,孙雷,时任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
公告编号:2020-040
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 2020〕 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 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 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刚、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孙雷未能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 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 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 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 案。
给予刘刚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孙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40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未能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已积极编制年度报告,配合审
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并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相关制度、规则,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 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 2019 年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青岛元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