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康电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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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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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24



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记名投票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建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董事李科因临时有事缺席,委托董事兰甜甜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19),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270,072.84元,将其中的3,500,000元进行分配。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考虑未来可持续性发展,公司拟定如下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1,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66667股,合计转增3,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4,500,000股。最终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计算结果为准。



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涉税款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与审议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属于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由于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注

册资本及股东持股份额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修订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50万元”;二、将《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修订为“公

司的股份总数为2,450万股,均为普通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与审议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属于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方便本次权益分派工作的有效开展,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增股本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备事宜;



(2)本次转增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托管等相关事宜;



(3)本次转增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4)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相关备案工作;



(5)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本次转增股本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与审议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属于关联方,无需回避表决。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与审议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不属于关联方,无需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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