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并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
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一六年九月
《关于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司下发的《关于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三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凯康电梯”)的要求,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对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康电梯”)进行了补充调查,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部分
1.关于业务资质。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业务开展及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等;应取得或未取得请予以规范。
【回复】
核查过程:
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公司业务开展所必须获取的业务资质及应具备的申请条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沟通,了解公司开展业务已具有的资质及人员情况及报告期内的业务开展情况;电话咨询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了解电梯安装和维护保养单位申请业务资质所需具备的人员素质与数量情况;获取并查阅公司技术人员持有的资质证书;获取并查阅公司、实际控制人针对业务及人员资质事项出具的声明或承诺文件;查阅公司与电梯供应商签署的相关授权文件;获取并查阅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电梯安装维修项目相关的合同、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等文件;获取并查阅公司目前的员工名册、员工与公司签署劳务合同情况、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明细和缴费凭证;获取并查阅部分员工签署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承诺,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等文件。
(1)公司业务开展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或特许经营权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梯销售及安装、维修(安装维修项目以许可证核定期限及范围为准);电梯配件、矿山机电设备、空调、日杂、百货销售。主营业务是电梯销售、安装、维护及配件销售。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8月8日公布的《机电类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第二条的规定:“凡
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2013年 7月 3日,公司取得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编号为
TS3314176-2017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有效期至2017年
7月2日,其中载明公司获准安装、维修的电梯类型为:
类型 施工类别 级别 限定参数
乘客电梯
V<=2.5m/s
载货电梯
Q<=5t
液压电梯
安装、维修 B
杂物电梯
自动人行道 所有技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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