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凯康电梯资讯
2017-12-22 1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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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山西凯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凯康电梯”)与恒泰证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 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签订

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经恒泰证券推荐, 凯康电梯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

凯康电梯,证券代码: 839415。

自挂牌以来,凯康电梯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恒泰证券在担任凯康电梯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凯康电梯积极

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做到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恒泰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凯康电梯

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凯康电梯已足额缴纳了持续督导费用。

鉴于凯康电梯战略发展需要,凯康电梯与恒泰证券友好协商一致,

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双方已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签署《关于

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

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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