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08
公告编号: 2019-057
证券代码: 839412 证券简称: 易网股份 主办券商: 西南证券
浙江易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易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788276183F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洋波
承诺主体类型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承诺来源
□权益变动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承诺类别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三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三个月届满日
二、 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 2019-057
承诺主体: 吕洋波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洋波承诺
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
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 回购相对人: 金春玉
2、 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需在回购申请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回购
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有
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书面回购申请需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
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99 号金色西溪商务中心 1 号楼 103 室,联系人:
李霜,联系电话: 0571-88848892;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
对人,则视为该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
购义务。
3、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对象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上限; 回购价格为回购对象取
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
4、 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 可以向公司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
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洋波做出上述承诺。
四、 其他说明
无
五、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 2019-05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
浙江易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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