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5
证券代码:839411 证券简称:涛生医药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海南涛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太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93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5 人,董事王琦珣、邓军因公出差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情况: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编制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930,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930,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陈太博代表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930,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公司监事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特对 2022 年监事会工作进行汇报,并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4,930,3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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