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安居乐资讯
2024-01-10 09: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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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9

关于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安居乐”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仍为季宇之、汪岳瑜、王秋蕾、黄龙跃,由季宇之担任组长。



以上项目组成员均拥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且均为东方投行正式员工,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未同时承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2023 年 10 月至 12 月。



本期辅导主要采用组织自学、现场实地考察、会议讨论、电

话沟通等辅导方法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集中学习和培训,对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实际控制人就企业上市内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治理基础法律问题及董监高职责进行培训,确保辅导对象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2、继续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帮助辅导对象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有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3、进一步核查辅导对象的财务情况,继续重点对公司的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客户及供应商情况、研发费用的分摊与归集等进行核查,督导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规范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4、核查辅导对象业务操作合规性,特别对辅导对象使用的软件合规性进行了全面清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服务机构,积极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学习相关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2023 年 1-6 月辅导对象处于亏损状态



2023 年 1-6 月辅导对象净利润为-7,097,175.28 元,处于亏

损状态。



辅导小组积极与辅导对象管理层沟通,帮助企业整理市场行情信息,全面梳理辅导对象的在手订单并积极更新业务进度,督促辅导对象全力进行推进业务开展。



2、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及软件使用合规性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较好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基本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辅导小组在辅导期内对公司设计软件、生产软件、财务软件及日常办公软件进行了全面核查,查阅信息管理及软件管理相关制度,并对高管及信息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督促公司合规使用信息软件,严格控制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风险。同时,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辅导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规范治理及发行上市相关的知识理解和掌握。



3、协助处理诉讼事项



2023 年,安居乐存在一起与格力的诉讼事项。辅导小组在辅导期内对公司妥善处理纠纷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3 年 1-6 月辅导对象净利润为-7,097,175.28 元,主要原

因系 2022 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而导致的废气设备招标工作停滞或者推后所致,导致 2023 年全年的经营业绩受到影响,2024 年辅导小组将继续积极与管理层沟通,督促公司把握行业与市场机会,积极维护老客户关系并拓展新的客户和销售渠道,提升公司

的经营业绩。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成员预计为:季宇之、汪岳瑜、王秋蕾、黄龙跃,其中季宇之继续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东方投行辅导小组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

(二)主要辅导内容



1、持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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