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16
中泰证券
关于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作为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复大”)
未能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之前披露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2020 年 9 月 7 日出具
的《关于终止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847 号):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
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全国股转公司将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终止公司股票挂
牌。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收到该《决定》,并已及时通知新复大。
截止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全国股
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主办券商将督促新复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主办券商将督促新复大积极应对投资者的诉求,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郏晨光
联系电话:13018838111
电子邮箱:jcg@fudabiochem.com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清财
联系电话:0531-68889594
电子邮箱:heqc@zts.com.cn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及时通知新复大并督促其披露,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复大仍未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浙江新复大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847 号)
中泰证券
2020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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