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泰信息: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鸣泰信息资讯
2019-01-14 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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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4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9396 证券简称:鸣泰信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1月10日



生效日期:2019年1月2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泰信息),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410弄87号307室,法定代表人:雷磊。

雷磊,男,1981年12月出生,鸣泰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鸣泰信息董事、总经理。

孟斌,男,1971年10月出生,鸣泰信息实际控制人,时任鸣泰信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2018年2月至5月,雷磊以资金拆借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71.5万元,孟斌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19-003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2月至5月,雷磊以资金拆借方式占用公司资金171.5万元,孟斌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

鸣泰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雷磊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4.1.4条的规定。孟斌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鸣泰信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雷磊、孟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鸣泰信息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鸣泰信息,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雷磊、孟斌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雷磊、孟斌,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9-00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

监管措施的决定。

2.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要

求进行整改。

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划。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2549号);(二)《关于对上海鸣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通知》(股转系统函【2018】4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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