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27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9395 证券简称:云建钢构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云南建投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云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云南建投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云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的规定,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章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成立风险预防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公司
财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督促财务
公司按时提供相关文件,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金融业务风险降到最低。
第三章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四条 财务公司每年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定期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
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存续期间,公司指派专门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评估和监督。如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风险情形,公司应及时予以披露,并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公司利益。
公告编号:2023-003
财务公司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风险处置程序
第六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或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六)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 30%以上;
(七)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九)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七条 上述情形发生后,相关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信息,并形成书面文件
上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分析整理情况后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应督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应急处理方案。该方案应当根据金融业务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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