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沥高科技资讯
2022-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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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5



关于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关于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沥高科技”、“辅导对象”、“发行人”、“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国金证券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

下简称“上海证监局”)递交了关于沥高科技的辅导备案申请,并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2 日向上海证

监局递交了关于沥高科技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辅导进展报告。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前次报送辅导进展报告时,沥高科技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张宏伟、金炜、高俊、雷博、陈绍广、陈梦尧、满卿邑、陈菲,其中张宏伟任组长,张宏伟、金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国金证券正式员工,均已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技能,且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前次辅导工作进展报告递交之日至本工作报告签署日。辅导的主要工作方式包括组织自学、个别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督促整改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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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本阶段辅导机构主要围绕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体系、内部控制、规范治理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尽职调查。



1、本次发行申报创业板,需要对“三创四新”进行论证。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沥高科技就“三创四新”进行了充分详细的讨论和分析。



2、根据辅导计划和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对沥高科技的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公司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础材料。



3、在辅导过程中,对沥高科技继续开展全面财务核查工作,对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银行流水及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银行流水进行核查,就销售、采购等流程执行穿行测试及内控测试。



4、在辅导过程中,对沥高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进行核查。



5、在辅导过程中,国金证券会同律师事务所督促并协助沥高科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等。



6、在辅导过程中,对沥高科技是否达到发行上市的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沥高科技开展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准备工作。



7、组织辅导对象完成辅导知识测试。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给予了积极配合,持续推进公司的规范治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督促辅导对象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辅导对象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的要求,积极参与和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辅导效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作为拟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关于上海沥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以上的股东需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对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监高持股等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理解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义务。辅导小组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持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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