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关于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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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我公司推荐的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谷网络”、“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项目组以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会计师”)、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公司律师”、“律师”)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步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同时,反馈督查报告作为本次反馈意见回复附件提交,详见附件《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仙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的反馈督查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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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申报稿)中的相同。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反馈意见所列字体 仿宋加粗
对问题的答复 仿宋
公开转让说明书原文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
楷体加粗
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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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之“八、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之“(三)关联方往来余额”之“(1)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其他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6年4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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