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7
公告编号:2021-035
证券代码:839341 证券简称:福立仪器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604.16 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人
人民币。 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 第十七条 公司系以有限责任公司整
体变更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体变更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
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12,195,100 股, 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12,195,10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于 2018 年 1 月通过资本公积、未分配 于 2018 年 1 月通过资本公积、未分配
利润转增资本后股份总数为 24999955 利润转增资本后股份总数为 24999955
股。 股。
2021 年 6 月定向增发后股份总数为 2021 年 6 月定向增发后股份总数为
26041620 股。 26041620 股
于 2021 年 11 月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
本后股份总数为 50000001 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拟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依照《公司章程》规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修改〈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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