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尚中式: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鼎尚中式资讯
2022-06-29 19:39:1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代码:839339 证券简称:鼎尚中式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尚中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鼎尚中式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
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工
作,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
作部门。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拟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核并交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
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配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二章 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全国股转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或指定网站上正式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重组、重大投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重大购置或出售财产的决定和方案;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留置措施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十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