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海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和海益资讯
2023-04-28 17:08:3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839332 证券简称:和海益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需要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相关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332 和海益 2023 年 5 月 15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彭彦洪律师
(七)会议地点

和海益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严格履 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积极推进董事会工作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 平以及规范运作的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经营需要,监事会编制 2022 年度工作报告,总结汇总了 2022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
报告,审议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对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理
由、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说明。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在 2022 年度的各 项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形成《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北京和海益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为 122,815.12 元,出
现亏损的情况,公司将不对 2022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和海益制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七)审议《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