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2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9318 证券简称:迅驰时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迅驰时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经协商一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并审议
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17年4月1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并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公告编号:2017-007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迅驰时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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