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4
国信证券关于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18年6月26日与深圳中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琛源”或“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国信证券作为中琛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2018年6月27日向贵局提交了中琛源的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并于2018年9月、2018年12月、2019年3月向贵局提交了关于中琛源的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国信证券自上期提交辅导工作报告后至本报告出具日,结合实际情况对中琛源进行了辅导,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在本期辅导阶段,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联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瑞华”)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上海锦天城”)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辅导对象进行了辅导工作。
在此期间,辅导工作的重点是组织辅导对象系统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股份公司治理机构,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督促辅导对象做到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及业务系统和控股股东分开并保证独立。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国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指派何雨华、周浩、单兴、王浩、杨家林、陈金飞、黄滨、郑天和、张琦、范羽、王磊、刘洋等十二名同志组成辅导工作小组,由何雨华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拥有一定的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经验和资格。
瑞华及上海锦天城相关人员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
国信证券为中琛源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辅导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含5%)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努力曼 阿布拉 董事长
2 吕晚霞 董事
3 何莹 董事
4 周毅 董事
5 张锡康 董事
6 徐泽林 董事
7 余红英 独立董事
8 韩雪 独立董事
9 郑飞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昌钟烜 监事
2 司浩杰 监事
3 林炳甲 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努力曼 阿布拉 总经理
2 吕晚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 何莹 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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