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坚照明:股权质押的公告
华坚照明资讯
2021-01-11 15:38: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01-11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9290 证券简称:华坚照明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华坚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陈俊华质押 2,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05%。在本次质押的股
份中,1,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41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1年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反担保,质押权人为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公司股东楼坚质押 3,0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45%。在本次质押的股份
中,2,317,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72,5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公司贷款反担保,质
押权人为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是公司向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堂支行申请人民币陆佰万元(¥6000000)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控股股东陈俊华、楼坚分别以其持有的公司241万股和309万股股份为此笔贷款担保方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除上述情况之外,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者质押。


公告编号:2021-001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陈俊华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1,910,000、59.55%
股份限售情况:8,932,500、44.66%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1,910,000、59.55%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1、2017 年 2 月 23 日,陈俊华质押 2,500,000 股分别给卜伟华和李高朋用
于个人资金安排,占总股本的 12.5%。其中 2,5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8)。本次质押已于 2019年 1 月 31 日全部解除,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2)。

2、2017 年 7 月 24 日,陈俊华质押 1,000,000 股给王丽丽用于个人资金安
排, 占总股本的 5%,质押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3 日止。
其中 1,0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权质押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23)。本次质押已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全部解除,详见公司披
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2)。

3、2017 年 11 月 9 日,陈俊华质押 7,000,000 股给义乌市农信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用于公司贷款反担保,占公司总股本 35.00%。其中 5,432,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67,5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1)。本次质押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全部解除,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股权解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

4、2018 年 4 月 10 日,陈俊华质押 2,410,000 股给上海围林……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