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墅:公司章程
花千墅资讯
2022-06-17 15: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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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17


证券代码:839277 证券简称:花千墅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秦皇岛花千墅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修改,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秦皇岛花千墅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秦皇岛花千墅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颁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秦皇岛市里维埃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秦皇岛花千墅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619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3418.5 万元,股本划分为 3418.5
万股。已由公司股东全额缴足。
第六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比例另制定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公司所在的法院起诉。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 感人服务 相伴一生"的经营理念,在不断优化传统物业服务的同时,凭借科学的管理方式、优秀的经营能力与不断探索求知的精神,打造独具特色的综合型物业服务企业,成为整个行业的先行者,区域市场的领航者,实现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民宿服务;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洗衣服务;家政服务;建筑清洁服务;二手房经纪服务;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安装、维修;电梯维修保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用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均为普通股,每股同权同利。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418.5 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3418.5 万元。。
第十六条 发起人股东姓名、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


认购股份 出资比例

发起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

张熙铭 3,500,000 净资产 70 2016.2.29

王嫄 1,500,000 净资产 30 2016.2.29

合计 5,000,000 100

第十七条 持股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应向股东签发由公司董事长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持股证明。持股证明应标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代表股份数、编号、股东名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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