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0
公告编号:2020-029
证券代码:839276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收到独立董事刘琳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行业专家顾问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6 月 8 日收到独立董事黄清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辞职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刘琳琳先生、黄清阳先生不符合独立董事的部分任职条件,故请求辞去所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琳琳先生、黄清阳先生的辞职将在
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琳琳先生、黄清阳先生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刘琳琳先生和黄清阳先生在职期间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刘琳琳先生和黄清阳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刘琳琳先生和黄清阳先生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刘琳琳先生和黄清阳先生的辞呈。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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