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5
证券代码:839275 证券简称:众信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6572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5,000,000 元,不超过 1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
(五)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367,166 股,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734,33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2%-3.24%(实际回购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为准,不受此回购股份数量的限制,但不超过总股本的 10%)。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挂牌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开始,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结束,实际回
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50.66%,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13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权益分派后,本次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1.60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2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065,960 元(不含印花税、
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50.66%。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 购 期 间 ,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对回购股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信息披露:
1、2022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泉州众信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之合法合规性意见》、《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2-089);
2、2022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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