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通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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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16: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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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7


公告编号:2018-052
证券代码:839274 证券简称:雄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雄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股东事前沟通讨论,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提前召开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豁免《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的期限要求。公司及全体股东承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效性不会因该豁免而受影响;提前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会对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在任何时候不会以此为由主张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或无效。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股东提前15天收到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是股东的权利,也是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义务。现股东请求提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是股东自愿放弃权利的行为,且股东已出具相关确认函。因此,股东的上述请求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告编号:2018-052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1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46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提名李涛涛、王均国、王琴、杨丽艳、唐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原董事继续履行董

公告编号:2018-052
事职务。以上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拟提出如下权益分配方案:

截至2018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52,561,797.4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213,956.66元。2018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李齐静、张彦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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