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4
郑州华英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保民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4,3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郑州华英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郑州华英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4,3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的需要,公司将与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4,3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宋保民、宋小红与河南农开裕民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签署<股权回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就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宋保民、宋小红与河南农开裕民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股权回购合同》,就回购标的、回购期限/条件、回购价格及价款支付、税费承担、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约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宋保民、宋小红、宋新民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宋保民、宋小红与河南农开裕民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签署<股权回购合同>中特殊条款“第三条回购期限/条件、回购价格
及价款支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双方约定,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乙方持有的全部华英包装股票:
A.乙方自向公司缴纳增资款之日起已满4年仍未退出的;
B.在乙方投资期间,华英包装发生损害乙方投资利益的重大事项或情形;
C.双方另行约定的其它情形。
(2)回购方和被回购方双方同意,被回购方要求回购方回购股权时,回购方回购股权的价格应按照如下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孰高值确定:
A.乙方的全部增资款项加上按每年15%年化收益率(单利)所计算的利息之和确定,具体公式为:P=M+M×15%×T-H,其中:P为回购价格,M为乙方对公司的实际投资款项,T为自乙方实际投资金额到帐日至投资方执行股权回购之日的自然天数除以360,H为已经支付给投资方的分红;
B.按回购时公司选择的经乙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值所确定的乙方所持股权的价格,即: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乙方所持公司的股权比例。
(3)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回购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九十(9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股权回购款。若甲方到期未能完成回购并支付相应款项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0.1%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至上述款项被实际收回日)。
(4)如甲方在乙方要求回购之日起3个月内未能向乙方全额支付回购价款,或者在乙方要求回购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明确不予回购,乙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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