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9263证券简称:宁轮股份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俭、濮方涛。
(七)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18号02幢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七)《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由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人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18号02幢9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铭,联系电话:025-85566173,联系传真:
028-86911264,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18号02幢9号,
邮政编码:210028。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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