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轮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宁轮股份资讯
2018-04-26 1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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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9263证券简称:宁轮股份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俭、濮方涛。



(七)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18号02幢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五)《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七)《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的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由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人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18号02幢9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铭,联系电话:025-85566173,联系传真:



028-86911264,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大道18号02幢9号,



邮政编码:210028。



(二)会议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宁轮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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