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9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9248 证券简称:安普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洛阳安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刘志鹏所持有的公司5,00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4.79%。本次司法冻结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司法冻结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从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500.00万元,于2016年6月19日到期。由于借款到期未归还且本息逾期,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公司及担保方进行追偿。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26日做出了编号为“(2018)豫0311执保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洛阳洛变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洛阳安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金水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建伟、刘亮群、毕建萍、姚黎丽、蒋
公告编号:2018-018
国强、蒋克卿、刘志鹏银行存款600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鹏持有公司的5,000,000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刘志鹏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无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9,319,000股,57.16%
股份限售情况:19,319,000股,57.16%
累计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5,000,000股,14.79%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洛阳安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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