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证券代码:839248 证券简称:安普生物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洛阳安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洛阳安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4月26日、2017年8月9日及2017年8月17日分别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及《对外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依次为 2017-021及2017-027),具体情况如下: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存在的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对刘志鹏提供的对外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鹏于2014年9月13日向自然人聂红霞借
款30万元(借款期间未约定)、于2014年9月26日向自然人侯尚杰
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间未约定)、于2014年10月11日向自然人邸
强借款20万元(借款期间为三个月)、于2015年1月18日向自然人
杨璐借款20万元(借款期间为三个月)、于2015年8月21日向自然
人聂红霞借款40万元(借款期间为三个月),均由公司提供了担保,
且法院判决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2、公司对洛阳华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洛阳华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鲵生物”)于2015年
2月5日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基
准利率5.60/年上浮20%,华鲵生物委托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鑫融基”)向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担保,由公司、王松军、李丹华、王松波、刘志鹏为鑫融基提供反担保,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期间为自鑫融基承担或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鑫融基于2016年2月2日代华鲵生物偿还了相关借款本金和部分利息,并向反担保方进行追偿。
3、公司对洛阳腾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17年6月14日,公司为洛阳腾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洛阳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此担保为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18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4日。
4、公司对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17年6月29日,公司为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向平顶山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此担保为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018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合计2,760万元,均未履行事前审议程序。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中对实际控制人刘志鹏的合计 310 万元的担保构
成关联担保,其他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4年度及2015年度公司为关联方刘志鹏个人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公司对刘志鹏向自然人杨璐借款20万元、邸强借款20万元、聂红霞借款30万元及40万元提供的担保,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对华鲵生物的反担保发生在有限公司阶段,未履行事前审议程序,事后也未补充审议。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洛阳腾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办理1000万
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关联方刘志鹏个人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的内容为审议公司对刘志鹏向自然人侯尚杰借款200万元提供的担保,同时,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两项议案。
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为河南金建建设有限公司办理1000万元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上述担保的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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