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2
证券代码:839247 证券简称:芳源环保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以自有资金或融资方式购买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材料集聚区3区,面积约为76,94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位置和面积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为50年,预计本次购买价格不超过70,000,000元(最终价格以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该宗土地主要作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建生产经营储备用地。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86,479,810.14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9,787,367.49元。本次交易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元,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经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招拍挂”程序以及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后续相关安排按规定办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注册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33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普通工业用地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材料集聚区3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司与当地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购买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材料集聚区3区,面积约为76,94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位置和面积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限为50年,预计本次购买价格不超过70,000,000元(最终价格以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该宗土地主要作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建生产经营储备用地。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土地出让招拍挂程序和江门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证明,后续相关手续按规定办理。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标的交付时间以具体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环境及现有市场环境,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建生产经营储备用地,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各项经营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七、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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